评选“三好学生”,是鼓励学生在德、智、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有效方法,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。为更好地激励学生争先创优,特色发展,经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,特制定本评选方案。
一、评选标准
(一)思想品德好
1.热爱祖国,热爱学校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,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。
2.诚实正直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他人。
3.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社会公德,爱护公物,保护环境,明辨是非,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4.积极参加劳动,爱惜劳动成果,勤俭节约。
5.品德等第为“ 优秀”。
(二)学习好
1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方法正确,珍惜时间。
2.学习兴趣广泛,有较强的求知欲,乐于探索,爱质疑问难。
3.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竞赛和活动。
4.学习成绩优秀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“总评”成绩均达到“优秀”,综合学科成绩基本达到“优秀”(含体育最多两门学科“良好”) 。
(三)体育好
1.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。
2.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,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3.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,开朗乐观,不怕困难,有一定的适应能力。
4.体育成绩达到“良好”及以上。
二、评选比例
“三好学生”获评比例为班级人数的40%。
三、评选过程
班级民主评定——班委会讨论评议——班主任征求各科老师意见——学校审查评定。
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一实验小学校
2022年1月